(一)辦理日期:115年6月18日(星期四)臺中場及7月16日(星期四)臺北場。 (二)參加對象: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教育、衛政(含醫療院所)、勞動及戶政等未滿20歲懷孕業務相關承辦人員,及相關業務工作人員或有興趣參與者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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