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115年4月24日北區國稅桃園綜字第1150224869A號函,有關114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一案:
1.申報期間自115年5月1日起至6月1日止。
2.報稅方式多元,可採用手機報稅、網路線上版或稅額試算等方式如期完成申報。
3.透過手機版申報系統或網路申報系統(線上版)下載稅額估算表,確認稅額估算表內容無誤,即可透過綜所稅申報系統填報繳(退)稅資料上傳報稅資料,快速又便利。
4.檢附「手機報稅超貼心」、「線上e報稅」及「手機報稅GO好禮大FUN送」等宣導海報(如附件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