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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務處 出納組長 - 最新消息 | 2025-05-09 | 點閱數: 133

轉知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114年4月28日北區國稅桃園綜字第1140225404B號函,有關113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一案:

1.申報期間自114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。

2.報稅方式多元,可採用手機報稅、網路線上版或稅額試算等方式如期完成申報。

3.透過手機版申報系統或網路申報系統(線上版)下載稅額估算表,確認稅額估算表內容無誤,即可透過綜所稅申報系統填報繳(退)稅資料上傳報稅資料,快速又便利。

4.檢附「手機報稅超貼心」及「手機報稅趣好禮歡樂送」宣導海報各1份(如附件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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