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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2年單親培力計畫,請有需要的家長參閱

為鼓勵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的單親父母再度進修就學,提升專業知能,促進就業能力,增加社會競爭力,進而獨立自主,自立脫貧。

補助對象: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的單親父母就讀大專校院及高中(職)學費、學雜費與學分費,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子女臨時托育費,鼓勵其取得學位。

歡迎有興趣的家長電洽輔導組(03 328-0888#61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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